服务热线:020-123456789
扫一扫

扫一扫

取消
N产品中心
当前位置:首页 > 产品中心
N产品中心
当前位置:首页 > 产品中心

高效节能产品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

发布时间:2026-03-30 22:11:54 | 浏览:7

    各省、高效管理自治区、产品财政直辖市、推广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、补助办法发展改革委(经委、资金暂行经贸委、高效管理经信委、产品财政工信委、推广工信厅),补助办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、资金暂行发展改革委:

  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高效管理决定》(国发[2006]28号)和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》(国发[2008]23号),经国务院同意,产品财政财政部、推广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“节能产品惠民工程”,补助办法采取财政补贴方式,资金暂行加快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,一方面有效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,另一方面提高终端用能产品能源效率。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,我们制定了《高效节能产品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  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“节能产品惠民工程”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统一思想,加强领导,协同配合,扎实工作,大力宣传,采取积极有效措施,确保“节能产品惠民工程”顺利实施。

  附件:高效节能产品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

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财  政  部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国家发展改革委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八日

友情链接
  • 我们的热线020-123456789
  • 我们的邮箱admin@aa.com
  • 我们的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
  • 我们的QQ号666666

留言主题